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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小心折扣代缴电费有猫腻,你是否掉进圈套?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胡电力 编辑:肖拓 2023-03-15 23:42:36
时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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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新闻3月15日讯(通讯员 胡电力 记者 李慧芳)近日,不少业主群里看到有人转发代缴国网电费享折扣的广告,记者打电话咨询国网电力有关部门,得到的答复是并无此活动,也未授权相关方面代收电费。

与此同时,近期诈骗分子利用电费代缴等方式进行洗钱案件却频发。

为有效提高社会公众的反诈意识,守护群众的财产安全,在第41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国网湖南电力联合长沙市公安局反电诈中心,针对电力缴费诈骗、洗钱等犯罪活动,特制作了专题视频和图文,帮助大家有效甄别电费诈骗信息,警惕落入不法分子精心设计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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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常在各类群里看到这样的电费代缴“优惠”信息

警惕代缴电费的洗钱行为

现实生活中,电费折扣、电费代缴等常见“优惠”缴纳电费的骗局背后,往往暗含着更深的犯罪阴谋,此次国网湖南电力联合长沙市公安局反电诈中心特别制作的专题视频在介绍不法分子以低价电费引诱市民,直接骗取电力用户的财物和窃取电力用户的财产线索信息外,还将介绍利用电力用户的缴费账户进行洗钱的新型犯罪行为。

利用电力用户的电费缴纳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是犯罪分子转移犯罪资金的通道被公安机关逐步封堵后,所萌生出来的又一隐蔽洗钱方式。

犯罪分子通过可以折扣代缴电费为诱饵,同步收集大量电力用户的缴费账户信息和客户缴费资金。当有上游犯罪获得的赃款需要转移时,犯罪分子会将赃款用于缴纳电费,而将客户向其支付的代缴电费资金据为己有或者汇入赃款继续流转的渠道。通过电费缴纳这一动作,达到同一笔资金在洗钱通道上的间断流转,给公安机关追查赃款的流向制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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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咨询国网电力相关部门,回复并没相关活动

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民警提醒,在该类型不法手段中,除上游涉及各自的犯罪外,为上游犯罪提供银行卡或者结算帮助的,将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资金是犯罪资金的,将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轻微的,将会被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由此可见,通过第三方代缴、团购等非电力官方授权渠道折扣交费存在资金风险,交费金额可能被依法冻结和处置,该经济损失将首先由交费用户承担;此外,任何个人、单位及平台私自进行低价代缴电费,致使涉案资金流通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因此,电费缴纳请认准官方渠道,同时,切勿将用电户号、银行卡信息、支付二维码等提供给第三方,谨防电费诈骗、洗钱陷阱!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总额达到十万元以上的;

(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三)掩饰、隐瞒的犯罪所得系电力设备、交通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军事设施或者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四)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并造成公私财物重大损失无法挽回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五)实施其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严重妨害司法机关对上游犯罪予以追究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芳 胡电力

编辑:肖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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