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骆一歌 通讯员 胡宇波)11月6日,记者从长沙消防获悉,为做好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长沙高新区在全省率先颁布实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棚设置安装实施规定》。该规定明确要求辖区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住户数的15%配备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棚,并应在规划总图中予以明确,由规划部门验收核实。
此次规定明确,住宅小区设置的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应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控、带有灭弧式短路保护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设备;规定提供集中充电棚充电服务的企业应购买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管委会把电动车消防安全纳入政府年度安全责任考核体系,凡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骆一歌 胡宇波
编辑:贾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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