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河湖管理执法工作,加强执法巡查,严格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积极调处水事纠纷,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目前,全省共建立水政监察队伍148支,形成了省、市、县三级队伍和重点水管单位水政监察队伍为主体的执法网络。
为规范水政监察工作,湖南省水利厅根据法律、法规和水利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水政监察工作实际制定下发了水利行政执法依据、行政裁量权基准、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建立完善了执法巡查、案件办理、执法回避及执法公示制、评议制、过错追究制等15项制度。另外,长沙市、岳阳市、郴州市等水政监察支队也根据工作实际制定了办案程序规范、巡查制度等工作守则。
近五年来,湖南着力开展汛前安全专项督查、重点建设项目执法巡查、水库周边环境执法检查以及城市安全用水专项巡查等经常性执法巡查,同时,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包括水资源专项执法及重点区域综合执法活动、河道采砂综合整治活动、水府庙、酒埠江、双牌水库的专项整治活动等。
湖南计划从2016年开始逐步实现全省水行政执法“全覆盖,无盲点”,重点抓好湘、资、沅、澧四水干流及洞庭湖执法基地建设。首先推进省委、省政府“一号工程”湘江保护执法体系建设,以长沙、衡阳、永州三个基地为基础,组建湘江流域水行政执法体系,开展全流域执法,并逐步实现省管河道执法网络全覆盖。
来源:红网
作者:袁思蕾 廖长青 王琳 李铮
编辑:马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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