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7月13日讯(记者 刘玉先)地下管线按年度编制建设计划,每个管线工程都必须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今天,长沙市住建委发布消息,《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
这也是长沙首次以“全流程”管理的方式对地下管线建设行为进行全面系统规范,将有效减少道路因为管线施工反复开挖的“马路拉链”现象,城市地下管线将得到更好保护。
地下管线是指城市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桥梁、隧道、地铁、公园、广场等市政公用工程(以下称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范围内的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含通讯、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城市监控、国防通讯等)等地下管线、综合管廊(沟)及其附属设施。
《办法》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其他各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则依照各自的管理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给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照明、通信等管线行业管理部门及管线权属单位和使用、建设单位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专业管线的管理。
《办法》明确,根据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市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市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由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各管线行业管理部门和权属单位编制城市地下管线年度建设计划,并在市城市基础设施年度建设计划下达后30天内下发。《办法》还对新建、改建、扩建地下管线工程建设程序予以明确,从工程立项、规划报建、招标投标、施工组织、竣工验收、档案移交等13个方面进行了严格规范。对于既有道路地下管线占路挖掘行为,
《办法》规定,各管线权属单位需在既有道路上占路挖掘埋设地下管线时,应对周边影响范围内管线情况进行勘测和调查核实,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后按程序报市城乡规划部门办理规划许可。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刘玉先
编辑:唐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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