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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80万购煤款给儿子买房 “好爸爸”获刑10年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涛 编辑:彭双林 2013-06-07 09: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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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湘潭站6月6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李涛 通讯员 黄戌娟 谭凤明)明知找不到矿源,还收取他人购煤款;明知没有销路,还与他人签订仙人掌种植回收合同。6月5日,湘潭县梅林桥镇的刘东升(化名)犯合同诈骗罪,被湘潭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10年8月的一天,刘东升以帮助王某到贵州购煤为由,让王某将80万元购煤款转账至自己指定账户上。第二天,刘东升将其中的70万元转移至妻子的账户上,用于给儿子买房,自己再取走了剩下的10万元。

  两天后,刘东升关掉手机,隐匿潜逃。案发后,公安机关追回赃款68万元发还给被害人王某。

  早在2002年,刘东升看到有人种植食用仙人掌,自己也想试一试。他到江西省买了5000片仙人掌种片,并通过媒体打广告,吸引了一些人前来咨询。

  刘东升预想的经营模式是,他供应仙人掌种片给种植户,等成熟时再回收食用仙人掌菜片。然而,刘东升接连向几家超市推销了自己种植的仙人掌菜片,反响都不如预期。他又想到搞加工,还进行了试验,但未取得成功。

  2003年6月的一天,阳某通过中间人介绍,来到了刘东升家里。阳某参观了刘东升的种植基地后,决定种植仙人掌,并联系好了种植场地。同年6月25日,阳某与刘东升签订了食用仙人掌的种植合同,并当场支付现金4.95万元。

  合同签订之后,刘东升派人送了5500片仙人掌种片到阳某的场地,种了2.7亩。2003年11月18日,刘东升回收了一次,共计3540公斤。按照每公斤4元的价格计算,刘东升应付阳某1.416万元,但他只付了2000元。

  之后,刘东升没有再付过钱,也没有回收过仙人掌。法院查明,2002年至2005年间,刘东升采用多种形式,宣扬种植仙人掌能致富,在明知无法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单独或伙同他人与受害人签订仙人掌种植回收合同,销售仙人掌种片,骗取现金共计9.23万元。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李涛

编辑:彭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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