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降低用电成本的55号通知。
关于降低用电成本的55号通知。
红网时刻益阳2月25日讯(记者 刘志雄 通讯员 曾鸣 邱建辉)2月24日,记者从益阳市发展改革委得知,将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和非居民用气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2月24日,益阳市发改委印发《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益发改价商〔2020〕55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降低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但高耗能行业用户除外。
55号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执行时间,明确2月12日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的通知》(益发改价商[2020]42号)政策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根据42号通知,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和暂停恢复。且这些变更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的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还可适当追溯疫情期间的减免时间。
对于为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可不受合同限制,超过部分按实际情况计取。且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需求均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关于降低用气成本的56号通知。
2月24日,市发改委还印发了《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用气成本 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益发改价商〔2020〕56号),决定提前实行淡季价格政策,尽可能降低企业用气成本。
56号通知要求,执行政府指导价的非居民用气,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适当下浮,尽可能降低价格水平;对化肥等涉农生产且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给予更加优惠的供气价格;价格已放开的非居民用气,鼓励天然气生产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形势与下游用气企业充分协商沟通,降低价格水平。
具体用气成本降低措施湖南省相关部门正在协商决议,还请等待进一步通知。
来源:红网
作者:刘志雄
编辑:贾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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