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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成排污单位“身份证”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曹娴 编辑:童妙 实习生 凌立 2017-08-25 10: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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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日报8月24日讯(记者 曹娴)湖南省稳步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据省环保厅统计,截至8月,湖南省已核发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192个,钢铁、水泥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正有序推进。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对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工作作出部署安排,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全面启动。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排污许可制度是环保制度的一次大变革,改革后的排污许可证将是每个排污单位必须持有的“身份证”,是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也是排污单位守法、管理部门执法、社会监督护法的基本依据。排污许可制度还将逐步整合衔接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申报、排污权交易等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相关制度,实现一企一证、分类管理,最终成为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的核心制度。

  根据国家要求,到2020年,要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今年来,我省将陆续开展火电、造纸、有色金属、钢铁、水泥、石化、印染、农药、焦化、平板玻璃、农副食品加工、制药、制革、电镀、化肥15个行业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排污单位应及时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平台上申领排污许可证,加强环境管理和自行监测,主动公开许可内容和执行情况。

  目前,各级环保部门正在开展火电、造纸行业排污许可专项执法,将依据相关法规,严肃查处无证排污、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偷排偷放、超标排污、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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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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