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12日发布《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明确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的原则,以跨省管道运输企业法人为对象核定管道运价率。两《办法》的出台标志着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价格监管向精细化、制度化迈出实质性步伐。
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两个《办法》对投资天然气管道给出了明确的回报预期,特别是适当高于一般工业行业的投资回报率,将对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管道、促进管道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二是有利于促进管道向第三方开放。三是有利于推进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
两个《办法》实施后,天然气管道每一个入口到出口的运输价格清晰明了,为管道向第三方开放创造了条件,同时,有利于天然气气源回归商品属性,促进气气竞争,进而实现气源和销售价格市场化的改革目标。下一步,国家将积极推动政策落实,并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政策。2017年将全面启动管道运输企业定价成本监审工作,合理确定定价成本,制定和调整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督促地方切实加强输配价格监管,合理制定和调整地方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刘丽靓)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刘丽靓
编辑:马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