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南京海关隶属扬州海关缉私分局按照海关总署的统一部署,对长江流域扬州段沿江码头以及油库装卸油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走访海事部门调取大量作业单证和数据逐一排查。发现“海观山66号”油船申报的装油港为山东某口岸,但经过调查,该油船并未停靠山东口岸,更别说在该口岸装运油品了,海关缉私警察立即围绕油船行踪展开调查。通过对掌握的船员名单顺藤摸瓜,一举将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擒获。
侦查中海关缉私警察发现,成品油走私团伙内部分工明确,形成了走私和销售链条。余某是这个团伙的总策划,与走私嫌疑人陈某联系买油。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指挥境外大型走私海轮停泊在公海,以事先约定的暗语代替重量、过驳进行柴油装卸,待走私油船和境外走私母船靠一起后,吴某按照陈某提供的地下钱庄账号,将油款汇出,陈某收到货款后,通知走私母船卸油。
山东东营是我国成品油调和基地,马某这个东营本地人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在团伙中他是走私成品油销售的关键一环。他在东营成立了所谓的销售柴油的公司,为了使走私成品油销售合法化,马某还向油库虚开购买油的增值税发票,再将走私油调和后用于国内销售。
海关提醒,由于不同国家的汽油、柴油标号不同,使用走私油可能对国内汽车、轮船的发动机造成伤害,对来源不明的成品油,消费者一定要谨慎购买。同时,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成品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杨楠 尹红燕 印新宇)
来源:经济参考报
作者:杨楠 尹红燕 印新宇
编辑:马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