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2月21日讯(记者 陈鸿飞 通讯员 阳新 徐丹)衡南县联丰骨制品有限公司日前分别以每吨1.5万元、2.5万元的价格,向衡阳市排污权交易所申购了1.57吨二氧化硫、1.02吨氮氧化物排污权指标。这是衡南县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第一单”,今后该县排污权将逐步进场挂牌转让,实行有偿使用。
据了解,衡南县从今年7月开始,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政策。其主要污染物10年排污权交易政府指导价格为:化学需氧量每吨2万元,氨氮每吨4万元,二氧化硫每吨1.5万元,氮氧化物每吨2.5万元。企业可通过协议、竞价、拍卖等方式参与交易,获得排污权后,10年内不再缴纳排污费。
来源:湖南日报
作者:陈鸿飞
编辑:杨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