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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专项监管工作

来源:新华网 作者:耿健 编辑:彭双林 2014-10-16 09: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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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能源10月15日电(耿健) 据国家能源局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规范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投资环境,有效控制电源项目工程造价,维护电力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电源健康有序开发,国家能源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

   此次专项监管的重点是2013年7月至2014年9月,各省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以及火电项目备案、核准和投资开发情况。

   根据工作安排,国家能源局成立专项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监管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长由吴新雄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刘琦、王禹民、谭荣尧同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司,市场监管司负责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电力司、新能源司、市场监管司负责具体工作。

   同时,各派出机构会同所辖地区省级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开展专项监管工作,成立专项监管工作小组,组长由所在地派出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派出机构和所在省(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

   通知要求,各派出机构在11月15日前完成所在地专项监管工作,并将监管报告报送市场监管司。

   通知原文: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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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耿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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