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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责任书”鼓舞人心 可别成了形象工程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彭双林 2014-01-10 10: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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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型”探索 湖南交出亮丽的成绩单

  高福生

  围绕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理念,6年来,湖南推出八大类制度创新,106项原创性改革,交出了一份亮丽的“成绩单”。2013岁末时分,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国家综改试验区专家总结评估组组长迟福林和他的团队,再次来到湖南,对湖南“两型社会”建设进行全面“巡检”,给出了“深入人心,走在前列”的高度肯定。(1月6日《湖南日报》)

  6年前,长株潭城市群被国家确定为“两型社会”试验区,并被赋予先行先试的政策创新特权。6年后的今天,湖南通过推进“两型社会”的建设强力崛起,“两型湖南”不仅是中部地区一道靓丽风景线,也是湖南最大最响最具特色的世界级名片。每一个湖南人,对这6年来发生在身边的“两型”巨变可说是感同身受。

  湖南“两型”之变得益于科学的顶层设计。在两型社会探索时,湖南放眼全球、立足本土,高起点编制了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和区域规划,确立了“省统筹、市为主、市场化”的原则,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的试验区改革方案和建设规划体系,涵盖了经济、城乡建设、公共服务三大领域,为“两型社会”建设明确了系统性好、创新性强的行动路线图,大至产业,中到企业,小到家庭,都能找到具体的“改革指南”和清晰的“施工图”。

  湖南“两型”之变得益于制度的不断创新。6年来,湖南全力做好“三项制度”兴“两型”文章,即建立产业准入提升退出机制,让发展更科学;建立污染整治和环境保护机制,让环境更优美;建立两型社会示范创建机制,让生活更美好。在此背景下,围绕“两型”发展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制度,让湖南的“两型”改革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

  湖南“两型”之变得益于群众的积极参与。6年来,湖南以两型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两型社会建设进机关、学校、企业、城镇、社区、家庭、村庄、农民专业合作社、市场门店、旅游景区,让群众成为建设两型社会的主体,同频共振,谱写了“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新篇,衍生出了“绿色保险”、“两型产品”、“两型采购”等一系列人民智慧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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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令年”带来大浪淘沙

  奚旭初

  去年一年,从中央到地方,各项禁令不断出台,2013年也因此被称为“禁令年”。一些分属各系统不同级别的公务员,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言“为官不易”,在失去隐性收入后,一些人甚至考虑离职转型。(1月9日《新京报》)

  读此消息,突发一番“大浪淘沙”的感叹。这些年,公务员考试年年暴热,千军万马争过独木桥。法制日报的报道曾披露,相当多的报考者直言不讳,进入行政机关,薪酬高且旱涝保收、社会福利亦非常人可比。而所谓预期机会中,除了那些明摆着的好处,说白了还有比如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衍生出的吃拿卡要等“潜利益”多多。现在禁令十面埋伏,“围追堵截”,“预期机会”已如落花流水,当初冲其而来者,如今自然就会萌生去意。

  吸引一些公务员的“预期机会”,恰恰是现行制度的弊端。而冲着异化的权力理念而来的人,在公务员职位上能是合格的公务员吗?从这个角度看,在失去隐性收入后,一些人不想再干而要离职,实在是一件大好事。对公务员队伍而言,让那些不愿“公务”而只想以公谋私者出局走人,也是“纯洁队伍”、“清理门户”,而对党政机关,不但有助于裁减冗员,亦有利于重塑形象。

  “禁令年”带来大浪淘沙,又是正本清源:做官本就不容易。做官即为公仆,意味着有一万个付出的根据,却没有一个“补偿”的理由,就意味做官即不许发财,做官即不许官商勾肩搭背……总之,做官就必须接受“吃苦”。若是又不想辞去公职,又不愿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反要以权谋私,假公济私,损公肥私,那就必须用党纪国法严惩不贷。

  厘清这个理念,极具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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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引导公众参与社会治安管理

  郑文

  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防控抢劫、抢夺、盗窃汽车、入室盗窃、扒窃等侵财犯罪,长沙市公安机关将给予抓获盗抢嫌犯的市民5000元至1万元奖励。(1月8日《湖南日报》)

  临近年关是盗抢案件高发期,长沙市发动公众广泛参与社会治安管理,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群防群治是社会治安管理的必由之路。盗抢的猖獗在一定程度上危及公众的财产安全,对此应该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但如果仅仅依靠警察,警力十分有限,难免捉襟见肘。抓获盗抢嫌犯有奖,是培育公民精神的有效实践,值得推行。

  当然,也许有人会问,抓获盗抢嫌犯有奖容易助长功利的拜金主义。从某种意义上讲,抓获盗抢嫌犯就是管“闲事”。如何让管“闲事”,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意识,就应该在社会管理制度上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肯定。这既是一种物质上的补偿,更是一种精神上的慰藉,进而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影响力,引导更多的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

  物化的奖励就是价值观念的另一种引导,有助于社会道德生态的改良。5000元至1万元奖励,不算太高,但可以产生“四两拨千斤”社会效果,于是人人乐意管“闲事”的社会氛围就会生成。与此同时,抓获盗抢嫌犯有奖还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节省社会管理的成本,用以奖励公众达到弘扬社会正义和道德风尚的目的。

  公众的正义举止,需要社会价值取向的引领。因此,抓获盗抢嫌犯有奖,除了物化的褒奖外,还必须辅之更多的制度建设,让管“闲事”者不吃亏且得实惠。针对公众在抓获盗抢嫌犯过程中可能遭遇的人身伤害,长沙警方表示公安机关将为其申报长沙市见义勇为基金。通过建立风险保障机制,为见义勇为者解决后顾之忧,就能为公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提供源源不断的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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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让“治霾责任书”成形象工程

  王传涛

  1月7日,环保部有关负责人向媒体通报,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已与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同时,国务院将颁布考核办法,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保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1月8日新华网)

  看上去,这样一份“治霾责任书”确实鼓舞人心。可是,已呈常态式的雾霾天气,果真能随着一纸“治霾责任书”的签订而飘然散去?

  公众或许还记得,2012年底和2013年初,各大城市都公布了自己的房价控制目标,但在房价连涨19个月的残酷现实中,所有的“军令状”都几乎变成了废纸。到现在为止,连个出来道歉的城市也没有。

  问责机制的缺失,容易让责任书变成“形象工程”。客观来说,“治霾责任书”里的治霾目标,和去年9月份国务院发布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脉相承,是争取大气污染在5年内得到治理的现实举措。但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问责,一份冠冕堂皇的责任状,就不会有什么实际效力。

  关于雾霾,百姓似乎一直揣怀几个困惑:治理雾霾到底是多难的事?关停一些扬尘工地、排污企业,真的很难?宁可让广大中小学停课,也不愿意让污染企业停工,难道GDP就比百年树人的教育还重要?《污境保护法》早已颁布实施,按法律条文办事怎么居然要采取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的形式?

  治理雾霾说到底与科学的政绩观直接关联,既要让权力在GDP、财政收入和生态文明与公众健康间做一个取舍,也要明确治理污染问题也是民生问题,马虎不得、懈怠不得。

  既然签下了责任书,立下了军令状,就必须以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作为配套,否则,“治霾责任书”就很难避免重蹈“房价控制目标”的覆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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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漫画

  “雷语”频出折射权力张狂

  在接待群众来访时,四川达州市达川区罐子乡党委书记罗颂语出惊人,称“威胁我就是威胁党”。7日晚,达川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不当言论属实,罗颂已被相关部门停职,接受调查”。(1月8日《成都商报》)

  权力不受监督,就会走向暴戾。当今官员“雷人雷语”频频爆出,折射出来的是权力不受制约时的张狂。“雷人雷语”的背后,根本问题是价值观扭曲和权力制约的缺失,在权力的驱使下,说话做事毫无顾忌,全然忘记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传统的“官本位”思想在作怪,不知道自己做官是“为了谁”、“依靠谁”,当然也没有想清楚“我是谁”,更忘记了自己手中的权力从哪里来,说到底还是官本位思想在作祟。

  图/李宏宇 文/朱忠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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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句话评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这已是我国自2005年起连续10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

  ——连涨10年,能掂量出民生之重。

  长沙男子李治国(化名)从没去过厦门,却遭到厦门警方跨省追逃。在派出所里接受了厦门警方长达4个多小时的询问后,事情最终被证实是一场乌龙。但厦门警方仅仅是要他回家休息,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

  ——既然是一场误会,道一声歉真的那么难?

  江苏省民政厅厅长侯学元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中途脱稿发言,“去年我们的儿童大病救助资金还有2000万沉淀在账上,财政要收回,难道我们的钱多到用不完吗?事实上,有不少孩子还在等着救命钱,而有的县区却落实不下去。”

  ——让救助金“睡大觉”,也是一种失职。

  (点评:吴浩)

来源:湖南日报

编辑:彭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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