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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然气阶梯价格将听证 87%家庭气费支出不增加

来源:红网综合 作者: 编辑:唐小慧 2014-09-30 09: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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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29日讯(记者 肖建生 通讯员 黄歆)省发改委今天召开新闻通报会,公布10月15日举行制定《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听证会的决定,并通报了实施办法听证方案要点。听证方案要点主要有:
  
  1、分档气量。按照满足不同用气需求,将居民用气量分为三档,其中第一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及以下的;第二档气量,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数),即月用气量30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的;第三档气量,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的。抄表用户以实际用气量为计量依据,卡表用户以购气量为计量依据,用户用气量或购气量超过第一档气量时,燃气公司应及时告知和提醒用户。
  
  2、分档气价。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其中第一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第二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2倍;第三档气价,为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5倍。
  
  3、计价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为周期执行,购气量额度在不同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4、计算单位。居民生活用气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为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以上)基本生活用气量超过第二档气量的居民用户,可持户口本到城市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经燃气公司核实确认后,其超过第二档气量的部分仍执行第二档气价。
  
  5、特殊用户。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经民政部门批准设置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气价,但气价水平要按当地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气价平均水平,即现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1.1倍执行。
  
  又据长沙晚报报道:
  
  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听证会下月举行
  
  87%以上家庭气费支出不增加
  
  记者 陈暄
  
  《湖南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阶梯价格实施办法》听证会下月将举行。这次调整对我们的生活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昨日,省发改委石油交通和商品价格管理处处长廖益平就读者关心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据廖益平介绍,湖南现已开通管道天然气的地市级城市有8个:长沙、株洲、湘潭、岳阳、衡阳、常德、益阳、邵阳。居民天然气开支低于使用液化气的开支,我省居民平均月用气量20立方米左右,我们按月用30立方米测算,月支出73.5元。用液化气每月至少一瓶,现行液化气长沙价格为每瓶123元。每月至少减少支出49.5元。
  
  对于居民用气实行“阶梯气价”后对生活产生影响的问题,廖益平表示,国家发改委规定: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为了尽量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省发改委拟将第一档气量定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占用户比例87.18%;第二档气量定为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占用户比例9.61%;第三档气量定为年用气量600立方米以上,即月用气量50立方米以上,占用户比例3.21%。
  
  从各城市天然气使用的分析来看,湖南居民月均用气为20立方米左右,居民用气第一档定为30立方米/月的标准,足以满足我省城镇居民3-5口之家一个月的日常生活基本需求,据测算,对居民生活用气实行阶梯价格,全省87%以上的家庭气费支出不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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